风水择吉中煞贡、直星、人专三吉星应用的探讨
来源:杨公堪舆古风水研究学院作者:黄麟堪舆风水结善2022-05-06 20:56
风水择吉中煞贡、直星、人专三吉星应用的探讨与思考
在风水择吉中所涉及的神煞众多,有吉神也有凶神。神煞,是神与煞的总称。吉者为神,凶者为煞。神煞的产生,基本上有以下三类。
第一类,属于天体运动的必然规律,包括太阳,太阴,天帝,天月二德,三煞,岁破,月破,刑害,五不遇时等。它们由天时及四柱干支的刑冲克害而来,属于客观规律。
第二类,属于先贤经验的总结。诸如文昌,天官,天乙,箭刃,冲丁煞,阴府等。
第三类,则是毫无根据地被人为创造出来的,在实践中验证率非常低的神煞。
众多的神煞,从作用上看,又可以分为三种。
第一种,由年、月、日、时的刑、冲、克、害以及五行旺衰关系而产生,包括年、月、日、时的吉凶,即天时本身的吉凶。
第二种,属于阴阳宅坐向用的神煞,如三煞,阴府,冲丁煞等。
第三种,属于福主及仙命用的神煞,包括正傍冲,官符,刺害等。
煞贡、直星、人专是诸吉神中的部分,在《通德类情》谓其“毫无深义”,但在经验用之又显颇效。对此,值得我们从新认识和思考。
笔者现就对煞贡,直星,人专三大吉神的应用作粗线条的探讨,究其出处及组成和实践活动中的效应。以飨读者。
一、煞贡,直星,人专三吉星来源于九天上圣秘传金符经
金符经曰:“天有九星,愿济世间,五音一人推用。凡有用者,先於历内看日辰,便随四季六十甲子,逐日取用。看天星利与不利世人,多即检阅诸书,通用便许作用,而不知误人多矣。致使人亡家破,横遭官刑,牛马退失,儿女夭横,盗贼相侵,火光惊恐,田园退散。盖犯凶星使之然也。
若遇吉星,称心如意,万不失一,无不感应,不可忽之。凡人家造宅,安坟,不依三元九星吉日起造者,立遭横祸,人丁退失,遇贼盗,遭官事,金谷虚耗,鳌呜釜响,飞乌入宅,猫犬作怪予平地生事,男女不和、夫妇不顺,自刑落水,手足带疾;损目缺层,孕妇伤胎,少不伏长,凡事不祥。如作吉星者,有官者禄位高迁,百事称心,门户增秀,长幼欢乐,男女伶俐,奴仆顺从,六畜兴旺,万事如意”。
金符经曰:“凡立州县镜市、寺观社庙、府县宅舍、庄库店业者,须看年月曰时有吉星者,用则吉”。
二、煞贡,直星,人专三吉神的构成及作用
1、煞贡:即显星,天皇。
如值此星者,名曰:青龙天德符入宅。凡人家起盖、嫁娶、开张铺店、移徙、上官、赴任、造桥等事,不出三年内,有官者禄位高迁,无官者田宅增盈、富贵兴旺,主生贵子。至三年后,大发财谷,父慈子孝,奴仆成行,所为多庆。
凡遇吉曜照临,不拘大小造作无避。僧道用之,皆吉。其构成月见日: